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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中簡字第001093號被告林少澤即林旻鑫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中簡民水113中簡1093字第113002046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少澤即林旻鑫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
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中簡字第1093號原告游仕賢與被告林少澤即
林旻鑫間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
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上班時間內隨時來
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上午9時15分
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第32
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巫惠穎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