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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3145號李東城之分配期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2司執七字第1314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李東城之113年3月26日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14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東城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七股書記官陳淑華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