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593號楊進發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戊112年度婚字第59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進發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2年度婚字第593號原告陳麗華與被告楊進發間 離婚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楊進發得於庭期前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35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楊進發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唐振鐙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