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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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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3513號王坤全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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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發文
             中院平民順112訴3513字第113002752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坤全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2年度訴字第3513號原告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及被告王坤全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王坤全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該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上午9時30
    分,在本院(設址:臺中市自由路1段91號)第2法庭開言詞
    辯論。
  四、被告王坤全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吳克雯



股       別:順股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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