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281號李錫江即李生之繼承人之民事陳報㈡狀繕本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發文
                 中院平民潔112重訴281字第113003012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錫江即李生之繼承人之民事陳報㈡狀繕本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2年度重訴字第281號原告林弘仁及被告李錫祿即
      李生之繼承人等八人拆屋還地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㈡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李
      錫江即李生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蔡秋明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