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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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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9號張佳濃(Rungnapha-Saengrit)之113年3月25日民事訴之追加聲明狀繕本及本院113年3月29日中院平民鄉113訴9字第1139005584號函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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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發文
中院平民鄉113訴9字第1130030068號

主旨:公示送達追加被告張佳濃(Rungnapha-Saengrit)之113年3月25日民事訴之追加聲明狀繕本及本院113年3月29日中院平民鄉113訴9字第1139005584號函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訴字第9號原告陳茂榮及被告張文星等十六人拆屋還地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3月25日民事訴之追加聲明狀繕本及本院113年3月29日中院平民鄉113訴9字第1139005584號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追加被告張佳濃(Rungnapha-Saengrit)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院113年3月29日中院平民鄉113訴9字第1139005584號函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10時整,在現場行測量勘驗。
  四、追加被告張佳濃(Rungnapha-Saengrit)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陳科維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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