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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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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5975號羅孝宜(林阿贊之繼承人)、劉玉葉(林阿贊之繼承人)之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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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2司執梅字第1597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羅孝宜(林阿贊之繼承人)、劉玉葉(林阿贊之繼承人)之不動產優先承買公告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975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隆韻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中金職同字第120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梅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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