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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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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96號被告黃明裕(黃陳碧玉之繼承人)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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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發文
中院平民桂113訴296字第113003050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明裕(黃陳碧玉之繼承人)之112年11月9日裁定正本、112年7月18日民事起訴狀繕本、113年2月23日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訴字第296號原告王耿宏及被告王素霞等二十五人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112年11月9日裁定正本、112年7月18日民事起訴狀繕本、113年2月23日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黃明裕(黃陳碧玉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該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5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設址:臺中市自由路1段91號)第9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黃明裕(黃陳碧玉之繼承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黃俞婷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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