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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000062號劉育名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協113年度家親聲字第6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劉育名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第150條及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家親聲字第62號聲請人廖筠甄與相對人劉育名間 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劉育名得於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四、主文:
㈠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劉00、劉00之姓氏均准變更為母姓「廖」。
㈡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書記官 李國敬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