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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077號蔣瓊瑤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維113年度婚字第77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蔣瓊瑤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婚字第77號原告張宸維與被告蔣瓊瑤間 離婚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蔣瓊瑤得於庭期前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第31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開言詞辯論庭, 被告蔣瓊瑤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張詠昕
股 別:維股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