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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78238號康郁麗之公示送達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1司執冬字第1782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康郁麗之113年4月24日應買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78238號債權人黃順興等與債務人詹文憲等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冬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