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沙交簡字第000018號紀雅慧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沙簡平刑聞113沙交簡18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紀雅慧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3年度沙交簡字第18號被告紀雅慧等公共危險案件。
二、應送達被告紀雅慧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被告紀雅慧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許采婕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