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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中簡字第4015號賴紹元、賴成幸、賴伸幸、賴秀明、賴照江、賴清江、栁瀨真代、XIAN HAUNANI NATSUE AJIFU、RYAN KOOKI LAI之開庭通知、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中簡民河112中簡4015字第113003005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賴紹元、被告賴成幸、被告賴伸幸、被告賴
秀明、被告賴照江、被告賴清江、被告栁瀨真代、被告XI
AN HAUNANI NATSUE AJIFU、被告RYAN KOOKI LAI之民
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及民事裁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中簡字第4015號原告洪匡修與被告賴紹元等
九人間返還代墊款事件,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
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裁定,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
上班時間內隨時來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
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上午9時整在本院第二辦
公大樓(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第33法庭開言詞辯
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鄭雅雲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