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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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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001205號TRUONG THI HUYEN(張氏玄)之刑事裁定正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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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發文
發文字號:中院平刑貫113聲1205字第1130030946號
本文: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TRUONG THI HUYEN(張氏玄)之刑事裁定正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3年度聲字第1205號聲明疑義案件。
  二、應送達之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院(刑事貫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院址設: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三、本公示送達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詹東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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