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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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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000781號何志浩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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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刑月112附民字第78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何志浩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 59 條、第 60 條、第 62 條、民事訴訟法第 151 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附民字第781號被告劉予瀧等人請求損害賠償案件。
      二、應送達被告何志浩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顏督訓
 
  • 發布日期:113-04-28
  • 更新日期:113-04-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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