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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聲字第000653號莫海寧之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非捌113司聲653字第113002821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司聲字第653號行使權利事件,應送
達予莫海寧函一件,並將該正本揭示於后,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法院書記官:王綉玟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