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中小字第001574號蘇煒婷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中簡民新113中小字第157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煒婷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4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中小字第1574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蘇煒婷間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
      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上
      班時間內隨時來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下午2時5分
      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第32
      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林佩萱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