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沙簡字第000324號SYAMSU AKMAL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沙簡平民青113沙簡324字第324 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SYAMSU AKMAL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第 150 條及第 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沙簡字第324號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SYAMSU AKMAL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被告SYAMSU AKMAL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8月1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沙鹿簡易庭(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89號)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許采婕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6 日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