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中簡字第000098號許祥麟之判決正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叁年伍月陸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刑政113中簡98字第11300337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許祥麟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
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3年度中簡字第98號被告許祥麟毀棄損壞案
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蘇文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 日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