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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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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243號李雪蓮之起訴狀繕本、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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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戊113年度婚字第24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雪蓮之起訴狀繕本、原告歷次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婚字第243號原告李祥蓮與被告李雪蓮間 離婚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原告歷次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李雪蓮得於庭期前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35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李雪蓮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唐振鐙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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