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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豐小字第000447號詹耀舜之民事更正狀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豐簡平民宴113豐小字第44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詹耀舜之民事更正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豐小字第447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詹耀舜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更正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詹耀舜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林錦源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