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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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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148號陳芷儀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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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協113年度婚字第148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芷儀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婚字第148號原告林崇堯與被告陳芷儀間 離婚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份,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陳芷儀得於庭期前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34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陳芷儀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黃鈺卉
 
 
 

 
 
 

  • 發布日期:113-05-09
  • 更新日期:113-05-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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