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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警戒延長至2月28日,台中地院持續維持既有防疫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7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延長至2月28日。本院仍遵循司法院持續維持去(110)年10月28日對外公布之防疫指引,供進出本院之人士遵循。
一、 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正確佩戴口罩,亦可酌採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因應疫情趨緩,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如所有人員均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安全社交距離。
如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時,得依個案情形,採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此外,其他在法院及所屬機關內、外所舉辦的業務或活動,亦依前述方式辦理。
二、 進入法院加強防疫
院外人士進入法院須落實簡訊實聯制等3項防疫措施及注意事項:
(一)欲進入法院,且有攜帶手機者,採取行政院版「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二)應自主健康管理者若須進入法院,將由法院引導至戶外隔離安置區,由專人處理。
(三)聯合服務中心、陳情業務:正常運作,但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正確佩戴口罩;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服務宜以電話及視訊進行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宜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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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02-09
- 更新日期:111-02-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