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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事聲字第66號相對人黃源昌、相對人黃漢維之裁定正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發文
中院平民錦110事聲66字第 1110055329 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黃源昌、相對人黃漢維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事聲字第66號聲明異議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黃源昌、相對人黃漢維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蔡昀潔
股 別:錦股
- 發布日期:111-08-05
- 更新日期:111-08-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