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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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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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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認證時間
臺中地院公證處辦理公(認)證時間:

平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止,中午不休息。惟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僅有值班公證人一人辦理,為維護中午洽公民眾迅速辦理之權益,僅受理較簡易之認證事件,如:單身事實聲明.戶籍謄本等公文書,如遇人多時,敬請耐心等候.

假日:僅辦理結婚書面公證同時舉行結婚儀式,時間為上午10時。


※收件截止時間:

平日下午4時30分停止收件。遺囑、結婚書面公證或同時舉行結婚儀式,以及較為複雜之公、認證案件,請於上午11時、下午4時前辦理。

為能於當日完成您申請辦理的案件,請自行斟酌案件的繁雜程度,預留公證人審查作業的時間;以免當日辦公時間內無法辦理完結。


※辦理結婚書面公證同時舉行結婚儀式,請提前至少三天工作天,至本處(潭子)預約。例如:欲申請104年12月22日(星期二)結婚,應於104年12月16日(星期三)前預約

※如案件有向其他機關或個人查證之需求,請預留公證人查證之時間(至少三個工作天)受理案件,公證人如須外出查證,至少須預留三個工作天。

  • 發布日期:110-04-22
  • 更新日期:112-03-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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