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拾得時間:109.05.18上午 拾得地點:本院法警室外走廊 拾得人拾獲:新台幣若干 二、拾得時間:109.05.18下午 拾得地點:本院4樓閱卷室門口 拾得人拾獲:新台幣若干
※請遺失者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前來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