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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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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2號於民國112年12月11日上午9時30分進行選任程序並選任後續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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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2號(有股)於民國112年12月11日上午9時30分假國民法官第二法庭進行選任程序並選任後續行審理。
  2. 本選任程序依法不公開。
  3. 本件預計於下列時間假國民法官第二法庭行審判程序:

    112年12月11日  下午2時40分至5時30分 

    112年12月12日  上午9時30分至12時      下午2時至5時30分

  4. 評議及宣判:

          112年12月13日  上午9時30分至12時       下午2時至5時  

           

 

  • 發布日期:112-11-15
  • 更新日期:112-11-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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