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與臺中市政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新聞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年12月5日
發稿單位:行政庭長室
連 絡 人:行政庭長 李進清
連絡電話:04-22232311#3011 編號:112-006
「112年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與臺中市政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新聞稿
為增進司法與行政部門協力合作處理少年事件,建立跨系統橫向聯結,並整合相關資源,本院與臺中市政府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上午,假本院第二辦公大樓五樓會議室召開「112年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與臺中市政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由本院邱志平院長與臺中市政府王育敏副市長共同主持,除本院少年法庭庭長、法官、紀錄科科長及調查保護室主任、調查保護官、心理輔導員等全體出席外,並邀集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輔導委員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勞工局及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少年觀護所等相關單位主責主管及人員共同與會。
會中除追蹤去年度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外,另針對本年度提案之「少年施用毒品事件,待陽性反應檢驗報告後,再決定移送權責機關」、「少年陪訊及責付不能之即時聯繫協助及暫時性保護措施」、「於校園建置修復式對話及協商機制,即時解決校園衝突事件」、「針對收容少年,即早在少年觀護所內試行就業輔導及媒合」、「提供本院觸法少年參與市政府相關局處舉辦各項少年成長活動」等議案,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及表示意見後獲取圓滿共識,對於日後雙方推動少年業務將有莫大之助益。
邱院長於結語時,除感謝王育敏副市長代表盧秀燕市長率領市府相關團隊與會,對本院少年司法業務長期協助與密切合作外,另指示本院相關同仁於明年1月26日舉辦之轄區國高中輔導主任法律研習課程中,增加校園修復式對話之相關內容及持續規劃後續的相關課程,並期許未來能持續與市府齊心協力、資源整合共享,建全少年身心的發展、保障,實踐少年事件處理法「維護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的精神,保障少年之最佳利益。
- 發布日期:112-12-06
- 更新日期:112-12-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