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小上字第75號蒯偉超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發文
中院平民莊111小上75字第111003735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蒯偉超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小上字第75號返還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上訴人蒯偉超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陳建分
- 發布日期:111-05-25
- 更新日期:111-05-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