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沙補字第136號劉雪娟(即劉福珍之繼承人)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30號
發文字號:沙簡平民青109沙補字第1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劉雪娟(即劉福珍之繼承人)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第 150 條及第 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09年度沙補字第136號林兆啟與被告劉惡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劉雪娟(即劉福珍之繼承人)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書記官  陳任鈞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股       別:青股

  • 發布日期:111-05-30
  • 更新日期:111-05-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