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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710號被告陳冬菜、被告陳再富、被告高銘智之更正裁定正本1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發文
中院平民速110訴710字第111003760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冬菜、被告陳再富、被告高銘智之更正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71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更正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冬菜、被告陳再富、被告高銘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楊家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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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訴710更正裁定txt
- 發布日期:111-05-30
- 更新日期:111-06-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