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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152號王莉臻(原名:賀培怡)之裁定及繕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發文
中院平民莊110訴2152字第111003840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莉臻(原名:賀培怡)之裁定正本及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2152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及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王莉臻(原名:賀培怡)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陳建分
- 發布日期:111-05-31
- 更新日期:111-05-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