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7459號李劉佳音、邱劉淑女、劉嘉彥、劉嘉雄、劉嘉女、劉嘉俊、劉嘉慶之公示送達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9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0司執春字第6745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劉佳音、邱劉淑女、劉嘉彥、劉嘉雄、劉嘉女、劉嘉俊、劉嘉慶之共有人優先承買通知1件。(國外版)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7459號債權人徐佳錡等與債務人劉祥宏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春股書記官廖春玉
- 發布日期:111-06-10
- 更新日期:111-06-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