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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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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1798號陳建弘即陳龍山之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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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0司執六字第1117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建弘即陳龍山之交出所有權狀及塗銷不動產登記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179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建弘即陳龍山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六股書記官林美萍
 

  • 發布日期:111-06-13
  • 更新日期:111-06-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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