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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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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更一字第5號楊順宜(林呈瑞繼承人)之民事減縮聲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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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發文
中院平民朗111重訴更一5字第111007831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順宜(林呈瑞繼承人)之原告111年10月19日民事減縮聲明狀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更一字第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原告111年10月19日民事減縮聲明狀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楊順宜(林呈瑞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李俊毅
 

  • 發布日期:111-10-29
  • 更新日期:111-10-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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