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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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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624號林筱玫之民事更正訴之聲明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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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發文
 中院平民齊110訴1624字第11100762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筱玫之民事更正訴之聲明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162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更正訴之聲明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林筱玫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謝其任
 

  • 發布日期:111-10-31
  • 更新日期:111-10-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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