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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家繼訴字第134號侯慶豐之判決正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方111年度家繼訴字第134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侯慶豐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1年度家繼訴字第134號原告侯慶昌與被告侯慶豐等五人間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侯慶豐得於上班日內到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四、主文:
㈠兩造就被繼承人侯興旺所遺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應依如附表一「本院分割方法」欄所示之方法分割。
㈡訴訟費用由兩造按附表三所示比例負擔。
書記官 陳淑華
- 發布日期:111-10-31
- 更新日期:111-10-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