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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豐簡字第188號林庭揚、林錦耀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豐簡平民緯111豐簡字第1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庭揚、被告林錦耀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一百五十一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豐簡字第188號分割共有物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林庭揚、被告林錦耀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王政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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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度豐簡字第188號txt
- 發布日期:111-11-10
- 更新日期:111-11-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