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婚字第358號鄧德孝之撤回通知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戊111年度婚字第358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鄧德孝之撤回通知書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1年度婚字第358號原告陳黎錦秀與被告鄧德孝間 離婚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鄧德孝得於庭期前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原告陳黎錦秀已撤回起訴。
書記官 劉燕媚
- 發布日期:111-11-10
- 更新日期:111-11-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