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087號林秀癸等人之更正裁定。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月31日發文
           中院平民星105訴3087字第112000736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秀癸、被告蔡欣潔、被告林子文、被告林
      伯彥、被告甘李真規、被告張李菖惠、被告李光惠、被告
      林一輝、被告林鶯如、被告張泰明、被告許瓏耀、被告許
      馨月、被告游喜鈴、被告張雪枝即李張雪枝、被告肖月惠
      、被告林美芳、被告蔡欣怡、被告李怡靜、被告李怡穎、
      被告楊嘉豪、被告許馨勻、被告陳黃鶯娟、被告林瑞如、被告林常政、被告林重光等人之111年12月9日民事更正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5年度訴字第308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1年12月9日民事更正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林秀癸、被告蔡欣潔、被告林子文、被告林伯彥、被告甘李真規、被告張李菖惠、被告李光惠、被告林一輝、被告林鶯如、被告張泰明、被告許瓏耀、被告許馨月、被告游喜鈴、被告張雪枝即李張雪枝、被告肖月惠、被告林美芳、被告蔡欣怡、被告李怡靜、被告李怡穎、被告楊嘉豪、被告許馨勻、被告陳黃鶯娟、被告林瑞如、被告林常政、被告林重光等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巫偉凱
 
 
函 稿 代 碼:E012-1A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
  • 發布日期:112-02-05
  • 更新日期:112-02-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