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4344號陳盈銘即陳盈宏之繼承人之公示送達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國外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3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民執110司執竹字第1143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盈銘即陳盈宏之繼承人之112年2月21日拍賣遺留物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4344號債權人台中市龍井區農會等與債務人陳盈銘即陳盈宏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竹股書記官賴柏仲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