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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555號楊悅錠、楊悅姿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9日發文
中院平民儒111訴3555字第112000894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悅錠、被告楊悅姿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1年度訴字第3555號原告蔣有錩及被告蔣東錦等人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楊悅錠、被告楊悅姿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該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設址:臺中市自由路1段91號)第七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楊悅錠、被告楊悅姿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高偉庭
- 發布日期:112-02-09
- 更新日期:112-02-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