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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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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沙交簡字第1056號KOH YEN LIANG(中文名:許彥亮)之判決正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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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沙簡平刑治111年度沙交簡字第105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KOH YEN LIANG(中文名:許彥亮)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沙交簡字第1056號被告KOH YEN LIANG等過失傷害案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柳寶倫
 

  • 發布日期:112-02-13
  • 更新日期:112-02-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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