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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3125號劉博文、黃慧娟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1司執源字第14312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博文、黃慧娟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3125號債權人張林麗珠等與債務人凱若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源股書記官吳美鳳
- 發布日期:112-06-21
- 更新日期:112-06-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