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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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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000513號陳紹恩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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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3司執助酉字第5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紹恩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本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513號債權人彭惠敏與債務人陳紹恩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酉股書記官林雅慧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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