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護字第000632號王昭福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涵113年度家護字第63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王昭福之調查期日通知書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家護字第632號聲請人張秀蘭與相對人王昭福間通常保護令事件。
  二、應送達之調查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王昭福得於庭期前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16時整,在本院第31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開調查程序,相對人王昭福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高偉庭
 

  • 發布日期:113-03-28
  • 更新日期:113-03-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