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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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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存字第000651號李永貴之催領函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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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26 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05)存  651 字第 1130023711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5年度存字第651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善股與受取權人李永貴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121,707元整,應送達李永貴之本院提存所113年3月12日中院平(105)存字第651號催領函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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