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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建簡上字第000007號李建益之開庭通知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發文
中院平民順112建簡上7字第113002752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李建益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2年度建簡上字第7號上訴人詹啟章及被上訴人李
建益給付工程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上
訴人李建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該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下午4時30
分,在本院(設址:臺中市自由路1段91號)第6法庭行準備
程序。
四、被上訴人李建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吳克雯
股 別:順股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