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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全字第000084號趙玉貞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3司執全丑字第8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趙玉貞之113年2月16日之執行命令1件(假扣押存款)。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本院113年度司執全字第84號債權人李春生與債務人趙玉貞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丑股書記官王峻彬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