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186號鄭耶基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涵113年度婚字第186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耶基之家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婚字第186號原告黃碧慧與被告鄭耶基間 離婚事件。
二、應送達之家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鄭耶基得於庭期前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14時,在本院第34法庭(法院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鄭耶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高偉庭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